我区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.1%

来源:本站  |   编辑:管理员  |  日期:2015-01-22  |   字体:T T T   |  点击量:2726

      笔者从全区住房城乡建设暨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获悉,2014年我区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,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.1%,建筑节能领域总体运行状况良好。

    2014年全区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98.1%,新增建筑节能107万吨标准煤。17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项目进展顺利,已有14个示范市县超额完成示范任务。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监管方面,已建成1个省级节能监管平台,南宁市、柳州市、桂林市均建成市级平台。南宁市荣获“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”。

    在公益性公共建筑、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宁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,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各市积极开展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项目建设。11个绿色建筑通过设计标识评审,其中南宁裕丰•英伦项目通过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运行评价标识认证,实现我区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零的突破。

    在墙体材料革新和高强钢筋应用方面,我区列入2014年国家第二批19个市县“限粘”、“禁实”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。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63%,节省能源约140万吨标煤。实施27家新型墙材标杆示范企业工程建设,钦州市钦北区、南宁市兴宁区分别淘汰关停31家、74家落后砖厂。2014年全区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已经达到建筑使用钢筋总量的85%以上,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要求在2015年使用率达65%以上的目标。(黄剑铃)


(本文来自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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